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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對俄羅斯的情人,新婚三天後,命運就讓他們從此斷了音訊,再次見面,是六十年後,老先生回老家看祖墳,一下車,他看見老太太站在她的老家前,他跑向她,說,「達令,我等了你好久。我的妻子,我的生命。」
老太太說,以為自己老眼昏花,但那個走向自己的人,臉孔好熟悉。老太太又說,她知道那就是自己的「他」,因而心中充滿無限喜悅。
如果是我們,還會認得出彼此來嗎?六十年,青春只剩衰老的皮相,六十年,你還會記得我什麼?
六十年後,我們還會是對方的摯愛,甚至生命嗎?
六十年的時空距離,我們還會在對方的心中存在,並且保有一席之地嗎?
這六十年當中,老先生四處打探老太太的下落,不得其果。
我們呢?你會找我嗎?你會找我多久?你會多努力找我?你會找我到什麼程度,而後放棄,而後接受其他人、愛上另一個人?
當我們在愛情中,因為那些不坦率、不信任、不體諒而相互傷害,因為那些自以為是的雞毛蒜皮的事鬥氣、爭執甚至冷戰,我們不需要命運的捉弄,就已經把自己整得很慘了。
我們還會認得彼此嗎?
如果不會,那麼我們現在齜牙咧嘴、要對方聽我們的、照我們的意思去做,為的到底是什麼?如果會,那我們現在張牙舞爪、想要爭個對錯、想要辯個是非黑白,為的又是什麼?
最終算數的,是結果,而我們老困在愛的過程裡,頑固地迷失了方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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