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朋友問我對愛情“執著”的看法,突然讓我想起曾經看到過的一句話,“執著總在分手後”。
因分手而表現執著,一方面是捨不得放棄,愛之深,惜之切,誰能做到說放手就放手;
另一方面或多或少受到電視劇的影響,忠於愛情的表現必須是堅定不移,不輕言放棄,故所謂的“好情人”,勢必要是個專一癡情、執迷不悔的人。
只是,你想想看,史上對愛情最執著的兩個代表,羅密歐與梁山伯,他們最後都得到了什麽樣的下場?
有時候,執著不是優點,反而是人最大的缺點。
在愛情裏,我們應該要愛得“認真”,但無謂“執著”。
“認真”是努力把事情做到最好的一種態度,我們是為了明確的目標在努力。
“執著”則是為了努力而努力,盡管已經知道自己達不到目標了,我們還是抓著某件事情不肯放手。這是何必呢?
執著的人,很容易把自己關在思想的牢籠中,自己跟自己過不去。
另外一方面,我們也應該要愛得“忠誠”,但不需要“執著”。
“忠誠”表示我們願意遵守與對方的承諾,當感情關系還在的時候,專心一意地去愛。
相反的,一旦有一方決定退出這段感情時,我們也沒必要再謹守這個承諾。
而“執著”則是無論環境如何變遷,我們都仍然想要照著自己的方式去愛。
與其說這是太多情和太長情的關系,倒不如說這是因為不肯面對現實。
或許有人會說,“我也不想要這樣啊!可是沒辦法,我就是這麽執著!”這同樣也是一種不負責任的想法。
人們不肯改進自己的缺點,往往只會有兩個原因:
一是他不認為那是缺點;
二是他壓根兒就不想改。
沒有人生下來“就是”這麽執著!也沒有人真的想改而改不了!
我知道,改變自己是很困難的一件事,但若不放棄執著,你也沒有辦法脫離執著所帶給你的痛苦。
有時候,放下自己的固執,你也等於放下了自己的痛苦。
當愛情已經宣告死亡時,死心吧,不要死心眼。
這段愛情已經沒救了,但是,你還有救!
留言列表